王玉香
民事业务部主任、事务所执业律师
法律顾问
曾先后担任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天津投资集团)、天津津投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博物馆、天津自然博物馆、天津青少年科技中心、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欧雅(天津)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天津禹宁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的法律培训,规范企业决策、业务流程等。
诉讼法律服务方面
擅长代理公司商事、经济合同纠纷,精通劳动合同法,保险合同纠纷等,系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入库律师,连续5年承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连续3年承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
曾代理的杭州小拇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建军诉天津小拇指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华商汽车配件进口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取得胜诉,并该案当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中国法院知识产权五十件典型案例。
非诉讼法律服务方面
为天津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共计数十亿元的发行等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天津禹宁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收购江苏天淮钢管有限公司股权、天津市瑞创先锋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天津市海忠海洋石油装备有限公司股权等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