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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盈律师事务所入选河西公证处首批遗产管理人(机构)推荐库

2022-12-01


2022年11月30日,张盈律师事务所成为天津市河西公证处“遗产管理人推荐库”的首批入库机构,为期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遗产管理人”制度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遗产管理人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负责处理涉及遗产有关事务的人。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引入有利于保证遗产顺利分割,助力财富传承。据悉,河西公证处已参与“遗产管理人推荐互认计划”活动,因此张盈律师事务所在参与该计划的全国19家公证机构的推荐库中均能得到认可。该库可供立遗嘱当事人根据意愿选任遗嘱执行人,供人民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供遗产管理人(含民政部门、村民委员会或继承人等)委托遗产管理服务代理人时提供参考。

“遗产管理人推荐互认计划”的参与公证机构包括:

天津市河西公证处

北京市正阳公证处

上海市新虹桥公证处

重庆市公证处

广东省广州市南粤公证处

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公证处

江苏省无锡市江南公证处

湖北省武汉市尚信公证处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

安徽省六安市江淮公证处

江西省南昌市豫章公证处

(排名不分先后,名单持续更新中)

未来,张盈律师事务所将依法推进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实施,发挥遗产管理人在家事法律服务中的作用,为当事人依法妥善管理遗产、分割遗产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为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遗产管理人职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