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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一“典”| 第22期:婚内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民法典》规定两种法定情形

2022-04-08

问题:婚内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民法典》规定两种法定情形

观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发生(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情形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立法沿革:(实质性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失效)第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编辑部解读:

夫妻共同财产制有利于保障夫妻中经济能力较弱一方的权益,有利于实现真正的夫妻地位平等,符合我国文化传统和当前绝大多数人对夫妻财产制的要求,有利于维系更加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一些夫妻一方通过各种手段侵害另一方的共有财产权益的情况,这时,如果夫妻双方离婚,进而分割共同财产,彻底解决问题,当然是最好的。可由于种种原因,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因各种原因暂无法离婚的,此时应如何处理,《民法典》1066规定在之前司法解释的基础上作出了进一步规定: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民法典》1062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进行了规定。夫妻在处分共同财产时,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违背他方的意志,擅自处理。特别是对共有财产作较大的变动时,如出卖、赠与等,更应征得他方的同意,否则就侵犯了另一方对共有财产的所有权。实践中,比较典型的就是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行为,这些都属于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行为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不包括过失行为,如因不慎将某些共同财产毁坏,只要没有故意,不属于本条规定之列。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一般认为,这里所指的扶养是广义上的扶养,即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互相供养和扶助的法律关系。广义的扶养包括抚养、赡养和狭义的扶养。抚养是就长辈对晚辈而言,主要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祖父母对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的供养;赡养是就晚辈对长辈而言,主要指子女对父母,孙子女对祖父母、外孙子女对外祖父母的供养;扶养是就平辈而言,主要是夫妻之间和兄弟姐妹之间的供养。

关于“重大疾病”,本条没有作出明确界定,疾病是否认定为重大,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参照医学上的认定,实践中可以借鉴保险行业中对重大疾病的划定范围,一般认为,某些需要长期治疗、花费较高的疾病或者直接涉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属于重大疾病。“相关医疗费用”一般是指为治疗疾病需要的必要、合理费用,不应包括营养、陪护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