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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一“典” | 第2期: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下限是10周岁还是8周岁?有何法律意义?

2021-01-27

问题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下限是10周岁还是8周岁?有何法律意义?

观点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外,在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立法沿革(非实质性修订)

《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编辑部解读 

1987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规定是对当时儿童的身心发育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论证下确定的,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30年来,随着学前教育的普及、物质文化生活的极大丰富以及信息化社会的到来,儿童的身心发育情况与当年相比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儿童的认知能力、适应能力和自我承担能力都有了很大提高。下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下限是非常必要的。

在《民法总则》的起草过程中,立法机构充分听取了部分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专家的意见,并进一步研究了国外相关立法情况,最终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修改为8周岁。而本次《民法典》基本承继了该条规定,只是标点符号有所修订。

依据《民法典》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一般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同意”是指事前同意,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要经法定代理人的事前同意;“追认”指事后追认,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事后追认,才能对该未成年人发生效力。

同时,考虑到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已经具有一定的辨认识别能力,法律应当允许其独立实施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两类:一类是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接受赠与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通常不会因这类行为遭受不利,可以独立实施。另一类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8周岁的儿童购买学习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