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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会议召开

2010-09-28

       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会议今天在海南省三亚市召开。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本次会议主题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总结交流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部署全国法院全面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副院长熊选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张军在会上宣读了王胜俊的批示。王胜俊强调,量刑规范化改革是新中国刑事法制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规范司法行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法院公信力和权威具有重大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把量刑规范化改革作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改革内容,细化执行标准,搞好法官培训,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王其江代表中央政法委在讲话中强调,“规范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是中央根据新时期新形势,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司法改革部署。最高人民法院作为这项改革任务的牵头单位,在中央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认真组织调研,逐步开展试点,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今年7月2日,周永康同志在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量刑规范化改革进展情况的汇报后,对试点工作的成效表示了充分肯定,并就如何深入推进这项改革,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细化执行标准,搞好法官培训,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宣传力度等具体要求。这为深入搞好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紧密联系司法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王其江指出,贯彻落实中央的改革部署要求和周永康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中央认真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倾听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强烈呼声,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人心向背,事关我们党的执政基础。这项改革的试点效果是明显的,社会各界也是高度评价的,实践证明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各级政法机关特别是全国法院系统,一定要从全局高度认识中央这一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其江指出,要以量刑规范化改革为契机,全面提升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量刑规范化改革改变了传统的量刑模式,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对法官的法治理念、程序意识、庭审能力、说理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以量刑规范化改革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细化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要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办案的公信力。

      王其江强调,要加强组织协调,保证量刑规范化改革收到良好的效果。量刑规范化改革牵涉到政法工作全局,涉及到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观念更新和舆论引导等各个方面,必须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法各部门的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才能保证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周永康同志已经就做好这项重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量刑规范化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确保量刑规范化改革顺利试行。各级政法机关要加强配合,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配套措施,为量刑规范化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会上,部分量刑规范化工作试点法院介绍交流了试点工作经验。
 
      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若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的相关部门领导应邀参加会议。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以及部分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法院的院长共180多人参加会议。

 

人民法院报三亚9月16日电 (记者 谢圣华)

转载自最高人民法院网站